1、商标所有人为北京市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已满三年,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稳定,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商标是有效注册商标,且商标权属无争议;该商标为消费者所公认,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商标所有人具有较强的商标保护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措施,无商标违法行为。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最近期间内连续三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领先,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时间:2026-02-15 10:35:48
1、商标所有人为北京市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已满三年,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稳定,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商标是有效注册商标,且商标权属无争议;该商标为消费者所公认,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商标所有人具有较强的商标保护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措施,无商标违法行为。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最近期间内连续三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领先,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