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照颁发、换发、补发在国外居住的侨民,不必大老远地回国办理护照,根据中国相关法律,使领馆可以为在国外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颁发、换发、补发旅行证件及对旅行证件上的相关资料办理加注。

3、领事认证;领事认证是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予以确认的活动。驻外使领馆可以为由驻在国有关机构出具,并经驻在国外交部或有权办理领事认证的机构认证的、拟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等办理领事认证。
4、在驻在国承认和接受的前提条件下,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中国公民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