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些标准还在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发布,自1996年10月8日起实施的《供电营业规则》,其中规定了很多的有关细则,我们几天指摘录跟我们生活紧密有关的条款。

3、用电申请:《供电营业规则》第十九条 供电企业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应尽速确定供电方案,在下列期限内正式书面通知用户:居民用户最长不超过五天;低压电力用户最长不超过十天;第三十三条 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用户需要再用电时,按新装用电办理。

5、用电计量与电费计收《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九条 供电企业必须按规定的周期校验、轮换计费电能表,并对计费电能表进行不定期喾丰洲搜检查。发现计量失常时,应查明原因。用户认为供电企业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有权向供电企业提出校验申请,在用户交付验表费后,供电企业应在七天内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用户。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在允许范围内,验表费不退;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除退还验表费外,并应按本规则第八十条规定退补电费。用户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向供电企业上级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用户在申请验表期间,其电费仍应按期交纳,验表结果确认后,再行退补电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