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1 14:00:40
1、 根据《民法典》第五篇《婚姻家庭》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 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