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儿在该医院或前往该医院途中分娩(必须在助产机构进行脐带,胎盘,会阴撕裂等处理的),由产科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新生儿母亲本人或母亲本人填写的授权缡姝芝耋委托书(《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背面)委托他人,携带父母双方及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确定新生儿的姓名。

3、证明办理时间一般为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超过一年时间未领取的首次申领需向签发机构提交产妇病例复印件,祝愿费用结算凭证,逾期情况说明,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

4、一般分娩机构会设立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携带准备资料前往办理即可。

5、由机构办理处打印出登记表,新生儿母亲或其委托人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

6、打印出证明登记并盖章,新生儿母亲或其委托人在证明签发登记本签字,并领取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