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单位在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应如实申报职工的缴费基数。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参保单位所有职工的缴费基数及单位职工平均缴费基数作为企业缴纳社保费的基数。
3、工商公示,由参保单位在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通过本单位或者参保地工商所公示栏,张贴“企业缴纳社保费基数公示”或“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公示”,向社会公示本单位缴费基数。
时间:2026-02-15 01:18:43
1、参保单位在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应如实申报职工的缴费基数。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参保单位所有职工的缴费基数及单位职工平均缴费基数作为企业缴纳社保费的基数。
3、工商公示,由参保单位在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通过本单位或者参保地工商所公示栏,张贴“企业缴纳社保费基数公示”或“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公示”,向社会公示本单位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