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1万元以下,50元1-1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2.5%-200元10-2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2%+300元,20-5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1.5%+1300元,50-1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1%+3800元;100-2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9%+4800元。
200-5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8%+6800元,500-1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7%+11800元1000-2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6%+21800元,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标的额X0.5%+41800元。
离婚案件
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