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开具贫困证明(需要村、镇、县3级民镇部门盖章),然后在到当地的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

2、在学生支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时需要提供一下材料:(1)借款人及其家庭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借款人及监护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学籍证明。大一新生即录取通知书;在校就读的大学生用学生证和学校发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3、上诉材料上交以后,支助中心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会让借款人去银行开设个人账户,然后与国家签订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以后支助中心会开具一个回执单,带回学校交给学校办理的相关人员。
4、这里需要我们跑路办理的就这么多,剩下的会由学校和户籍所在地支助中心办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