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1月1日至3月8日期间内提交指标申请,且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应于当年的4月9日至4月23日期间(15日内)提交复核申请,并于当年的5月25日起查看复核结果;

3、审核未通过的单位可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查询申请信息及审核未通过原因。

5、注意:单位提出复核申请但复核不通过的,不可再次提出复核申请,如需继续申请指标,应当重新申请。

时间:2025-01-04 18:34:39
1、2021年1月1日至3月8日期间内提交指标申请,且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应于当年的4月9日至4月23日期间(15日内)提交复核申请,并于当年的5月25日起查看复核结果;
3、审核未通过的单位可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查询申请信息及审核未通过原因。
5、注意:单位提出复核申请但复核不通过的,不可再次提出复核申请,如需继续申请指标,应当重新申请。